关于继续开展暑期读书征文活动的通知

  • 作者:
  • 来源:
  • 点击:12774
  • 时间:2016-06-28

 

常州市金坛区教育局常州市金坛区教育工会常州市金坛区新华书店坛教工字〔2016〕6号 关于继续开展暑期读书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营造书香校园,激发教师的阅读热情,提高教师的人文素养,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打造学习型教师群体,根据市教育局坛教字〔2013〕41号《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好书伴我教育生涯”主题读书活动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区教师中继续开展暑期读书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活动时间2016年7月1日——2016年9月10日。二、参加对象全区中小学(含职教、特教)、幼儿园在职教职工三、征文主题阅读提升教育品质——浸润·寻真·悟道四、征文要求1.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体现思想性、专业性、研究性、生动性和实践性,主题鲜明,观点正确,文字精炼,言之有物。2.征文体裁不限,包括读书心得、札记、随笔、评论、小品文、散文等,一般不超过3000字。3.文本格式要求:题目黑体加粗三号,正文小四宋体,22磅行间距,页边距默认,正文中不得出现单位和姓名。4.各校要在初评的基础上,择优推荐3—5篇参加市级评比。五、评奖与其它1.区教育局、教育工会和区新华书店将组织专家对征文进行评审,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和优秀组织奖若干个。2.征文应为原创,该作品尚未出版或未经传媒发表,也未向传媒或出版社投稿,因抄袭、剽窃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由征文作者自行承担。3.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这次活动,倡导求真务实的学风,报送文章须附有教师本人签名和所在学校盖章的登记表(见附件一)。各单位须在报区教育工会前要对征文进行核查,并在登记表的学校意见栏中签上“此文已审核,同意送评”。若查实属于抄袭的文章,给予报送单位和教师本人通报批评。  4.征文纸质材料于9月10日前交区教育工会,同时将征文电子稿打包发至jtjyghbgs@163.com,文件名统一为为“XX单位读书征文”,同时报送“学校教师暑期读书征文报送汇总表”纸质稿和电子稿(见附件二)。5、各单位参加本次活动的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三                 附件一:2016年金坛区教师暑期读书征文登记表

征文题目  
作者单位  
作者姓名   任教学科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本文系作者原创,没有任何剽窃行为。如有抄袭或剽窃,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 作者(签名):           
    (盖章)  年    月    

   附件二____________学校教师暑期读书征文报送汇总表 

序号 姓   名 单     位 篇          名 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