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学一做”专题研讨发言:综合支部 胡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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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6-06-30
一、 讨论题:习近平在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中强调,要“把做人做事的底线划出来”。党员干部必须坚守哪些底线? 发言:( 一)法律底线 2015年2月2日,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领导干部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谋划工作要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要运用法治方式,说话做事要先考虑一下是不是合法。”法律体现国家意志,是全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底线,更是党员干部的底线。每个党政组织、每个领导干部必须服从和遵守宪法法律,增强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纪律底线《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党规党纪体现着党的理想信念宗旨,是管党治党的尺子,也是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同时,所有党员干部还必须明白,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要求更高,这是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 三)政策底线2015年12月28日至29日,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召开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指出:“必须有很强的看齐意识,经常、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党的理论、意志、主张在治党治国、执政理政上的具体体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一旦确立,服从和执行就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全党行动的准则,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不可违反、不可变通的底线。(四)道德底线2014年5月,习近平在河南考察时指出:“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现实,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务必把加强道德修养作为十分重要的人生必修课,自觉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老老实实向人民群众学习,时时处处见贤思齐,以严格标准加强自律、接受他律,努力以道德的力量去赢得人心、赢得事业成就。” 党员干部必须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一系列道德规范来约束自己的言行,坚守最基本、最朴素的做人做事道德底线,做到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干事、清清白白为官。二、讨论题:如何自觉做到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守规矩发言: 按照学习研讨安排,结合自身实际和近期学习情况,围绕“能否在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守规矩”这一研讨专题,做以下发言,与大家共同研讨。通过学习,我体会到,严以律己既是一项特殊的党性要求,也是一项基本的行为准则。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本人结合自己的学习和多年工作实际,更加切实地感到,在当前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党员干部要做到敢于担当。 “讲政治”就要做到“心中有党”。对党忠诚,听党的话,是讲政治的首要原则,是一名教师从业前提。学校的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对党绝对忠诚,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做到党的号召坚决响应,党的决定坚决执行,令行禁止。要自觉把自己的命运同党的命运紧密相连,爱党忧党、兴党护党,为国干事、为民谋利,是非面前分得清、名利面前放得下、关键时刻靠得住。“心中有党”必须是彻底的、无条件的、不掺杂使假、没有任何水分的忠诚,这是一名党员教师必须恪守的政治品质。 “守规矩”的前提是懂“规矩”。“规矩”是什么?对一名党员教师来说,“规矩”包括党纪国法、学校的规章制度,办事规程和行为准则,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党的“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规则,既包括党章、党的纪律、国家法律等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也包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高尚道德准则等约定俗成的“规矩”。作为一名党员老师,首先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这是对一个共产党员的底线要求。对于没有明文纪律规定或禁止的,要掂量一下是否符合党的纪律原则,心里要有个准则。 对照“严以律己”标准自省,当前,自身对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能自觉遵守,但存在的政治和党性锻炼不够,深入基层联系服务群众不到位在我身上也或多或少有所体现。从分管的组织工作角度看,还有一些工作没有做实、做深、做细。三、讨论题: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下,有的党员感觉管的紧了不适应,怎么看? 发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以极大勇气和决心全面彻底地惩腐肃贪、狠刹四风、激浊扬清、标本兼治,一系列雷霆万钧的举措,澄清吏治,提振人心,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和绝大多数党员和干部的认可与坚定支持,成为吏治新常态。之所以称之为“新常态”,是因为一系列措施已经逐步常规化,官场的清新状态趋于稳定化。 新常态下,对党员干部的要求发生了变化,党性标准更高,宗旨意识更强,工作要求更实,作风纪律更严,制度约束更紧,氛围风气更清新。对此,有的党员感觉管的紧了不适应。 对此,我认为由此而产生的事实是,吏治新常态正深刻改变着广大党员干部的言行,在我们身边不知不觉中已发生了显著变化:搞形式少了,求实质多了;讲享乐少了,作奉献多了;随意散漫少了,按章办事多了。个人工作和生活中,“潜规则”干扰少了,工作的精力多了;迎来送往应酬少了,干事创业时间多了;党员干部遇到矛盾和问题时候,回避少了,主动承担多了等等。因此我认为要端正态度,思想行为走出“老误区”。吏治新常态是民心所盼、众望所归。然而,有的党员干部对这种新常态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认识误区和行为偏差。凡此种种,虽然只是少数现象,但其影响和危害却不容小觑。能不能适应吏治新常态是当前面临的新考验,尽快走出认识误区和纠正行为偏差。 因此,我们要坚决摒弃那些蒙混过关的思想、法不责众的心态、打擦边球的侥幸,尽快结束那种庸懒散奢的不正常“状态”,步入群众期盼和满意的“新常态”。 对此我认为面对吏治新常态,要敢于担当,勤廉奉献争取新作为,迅速调整心态,勇敢地把责任扛在肩上,奋发努力创造新业绩。一是要打消顾虑,坚定信心。面对新常态,要充分认识到我们党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持续发力的恒心,彻底丢掉作风建设一阵风的幻想,进一步坚定对中央正风肃纪的信心,打消顾虑,主动调整思维、心态和行为,积极适应这一新常态,迅速在新常态下来谋划和开展自己的工作。